清洁取暖走进包头百姓生活

今年,在我国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,“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%”,清洁取暖改造有了更清晰的时间表、路线图。近日,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、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、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、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发布《2021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竞争性评审结果公示》,全国有20个市入围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名单,包头市在各部门、各地区的积极努力合作下,作为内蒙古地区唯一城市入选。中央财政将对纳入支持范围的城市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励,连续支持3年,每年奖补标准为省会城市7亿元,一般地级市3亿元。支持改造内容包括:“煤改气”、“煤改电”,以及地热能、生物质能、太阳能、工业余热、清洁燃煤集中供暖(满足超低排放标准)等多种方式清洁取暖改造。

至此,包头市加快了清洁取暖走进百姓生活的进程。

民心工程暖心

扎实推进清洁取暖民心工程,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迫切需求,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迫切需求,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求。包头市作为典型的工业城市,大气环境治理压力较大,2020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79.5%,其中燃煤散烧造成的冬季煤烟型污染对PM2.5的贡献率达到32%以上,清洁取暖改造迫在眉睫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愿景,包头市已经全面启动深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、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城市实践行动,实现城乡低碳化供热和推行近零能耗建筑、零碳建筑势在必行。城区部分老旧小区和农村牧区的供暖设施和建筑节能还存在短板,特别是广大农村牧区的清洁取暖率不足10%,建筑保温隔热性能差,采暖舒适度较低,实现清洁取暖顺应民意。

燃煤散烧治理施工现场

2020年,包头市按计划完成47个村5.7万户的燃煤散烧治理改造工作。今年,市城区、旗县城完成90%的燃煤散烧治理任务,农村牧区完成50%的燃煤散烧治理任务。农村牧区采暖用户居住分散,基础设施不完善,清洁取暖应坚持“宜”字当先,各地区应从实际出发,充分考虑本地区的资源条件,发挥自己的优势,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清洁取暖方式,并切实降低清洁取暖成本,保障群众“用得上、用得起、用得好”。

绘就三年改造蓝图

包头市住建局在前期对城镇、农村摸排的基础上,组织专业团队,制定了总体目标和实施计划。到2023年,城区、县城清洁取暖率达到100%,农村牧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5%以上;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实施国家节能强制性标准,城区、县城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100%完成节能改造,农村牧区建筑供热负荷降低30%以上;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提升至85%,提高5个百分点。计划从热源清洁化、建筑能效提升、能力建设等3个方面安排“9+1”类工程51个项目。用三年的时间改造工业余热利用项目1个、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3个、“煤改电”项目8个、“煤改气”项目5个、供暖热源扩容及改造项目4个、供暖管网扩容及改造项目6个、“煤改集中供暖”项目6个、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12个、农村牧区既有农房改造项目5个、同步实施能力建设项目1个。

循环水余热利用热泵项目

制定建设实施方案

坚持城区、县城、农村牧区“三区同步”,热源侧与用户侧“双侧发力”,政府推动、企业为主,居民可承受“三方合力”,项目高质量建设与可持续运行协同,城市经济结构优化与环境质量改善协同,打造清洁取暖示范样板。按照因地制宜、经济适用、多能互补原则,分类设计技术路线。城区及县城以集中供热为主,分散式电供暖、燃气供暖为辅,同步推动管网改造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;农村牧区以煤改气、煤改电为主,积极推广风能、太阳能、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,对农房进行经济适用节能改造。

多能互补效益显著

未来三年,经过清洁取暖工程的深入推进,包头市将形成工业余热、风能、太阳能、电能、天然气等多能互补的供热能源体系,形成供热生产、运行、管理全方位的大数据监管系统,将采暖费用控制在“居民可承受”范围,建立涵盖组织管理、质量控制、运营维护等多方保障体系,实现项目长效化运行。一是实现低碳化,注重余热资源及清洁能源利用,预计减排二氧化碳78万吨。二是实现清洁化,预计可替代散煤消费量41万吨,减排二氧化硫2.20万吨、粉尘量0.11万吨、氮氧化物1.11万吨,促进冬季煤烟型污染得到明显改善。三是实现高效化,“热源侧”通过热源、供热管网改造,减少一次能源消耗,“用户侧”提高建筑端能源利用效率30%以上。